超讯通信(603322) - 超讯通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 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 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 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 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内幕信息的监管、披露及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