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603322) - 超讯通信: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以及《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判断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