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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股份(688157) - 松井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松井股份松井股份(SH:688157)2025-10-30 18:51

信息披露规则 - 信息披露“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3] - 董事、高管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7] - 出现董事会决议等情形需及时披露重大事项[8] - 筹划重大事项有不确定性可暂不披露,最迟在事项确定时披露[8] - 信息泄露或股价大幅波动应立即披露筹划和进展情况[9] 信息披露内容 - 应披露业务、技术、财务等重大信息及风险因素和投资价值[9] - 应对业绩波动等针对性披露,持续披露科研等重大信息[9] - 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1] 信息豁免与暂缓 - 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12] - 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2]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17] -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24]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26]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公告原因等[26]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26]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进行业绩预告[33]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披露业绩快报[34] - 业绩预告与本期业绩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应披露更正公告[3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披露更正公告[35] 其他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公司应立即披露[39]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公司应披露[40] 报告内容与程序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30][32][33] - 定期报告披露应经董事会秘书组织分工等程序[42][44][45]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46] 临时报告编制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核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7] 信息保密 - 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信息披露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9] - 公司应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50] - 公司进行商务谈判等需提供未公开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51] 内部审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人员监督内控情况并报告[52] 违规处罚 - 信息披露违规情节轻微者,公司给予批评等处分[54] - 信息披露违规情节严重者,公司予以降薪等处罚并可要求赔偿[5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