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龙大美食(0027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龙大美食龙大美食(SZ:002726)2025-10-30 18:51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除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及公司制度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外,还应 当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 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公司董事会秘书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