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美食(00272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龙大美食龙大美食(SZ:002726)2025-10-30 18:51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4] - 时间为2025年10月[4]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4]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7]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7] 管理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方便投资者参与[10]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由专人负责,工作时间畅通并反馈[10]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10] 股东会与说明会 - 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要素,为股东参加提供便利并提供网络投票[13]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提前公告活动信息,原则上在非交易时段召开[15]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应包括董事长、财务总监等,不能出席需公开原因[16] - 存在特定情形时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6]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19]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0] - 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记录,具备条件可录音录像[22]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21]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违法违规[25] - 建立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6] 人员职责与素质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关注媒体信息并反馈[4][28]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承办和落实[4]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职业素养等素质和技能[1] 制度相关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8] - 努力构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部协调机制,建立信息采集制度[1] - 其他职能部门及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培训[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订时亦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