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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铝股份(002160) -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常铝股份常铝股份(SZ:002160)2025-10-30 18:51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督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 或"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1 (一)《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