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002160) -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常铝 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常铝铝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 及 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