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002160) -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常铝股份常铝股份(SZ:002160)2025-10-30 18:51

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事务[4] 沟通方式 - 沟通交流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路演等多种形式[6] 沟通内容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发展战略等[7] 活动规则 - 公司开展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8] - 公司在特定报告披露前应暂缓部分投资者活动[10] 中小股东权益 - 公司应考虑股东会召开要素,为中小股东参会提供便利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8] 互动易交流 - 公司通过互动易交流需指派专人处理相关信息[9] 说明会召开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召开业绩说明会[9][10] 投诉处理 - 公司应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11] 工作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多项职责[14] 违规限制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规情形[15]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5] 现场接待 - 公司开展现场接待活动需合理安排并做好信息隔离[16] - 现场接待活动重要流程包括预约登记、身份确认及签署承诺书等[16][17] - 承诺书应包含不打探未公开信息等多项内容[17] 调研管理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18] - 未经董事会秘书书面同意,个人不得单独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18] 控股股东规定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接受相关调研或采访参照本制度执行[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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