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00242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尤夫股份尤夫股份(SZ:002427)2025-10-30 18:5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5]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9] 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21]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1]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7]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0]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0]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1] - 股东委托投票时只能委托1人为投票代理人[13] - 登记发言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5分钟[2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该部分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1]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股东会就关联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关联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会后2个月内实施[3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39]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