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002427)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尤夫股份尤夫股份(SZ:002427)2025-10-30 18:53

担保对象要求 - 被担保对象需为独立法人,偿债能力强且符合《公司章程》[8] - 应符合特定情形之一,如相互担保、业务往来超二年且信誉不低于A级等[8][9] 审批情形与要求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需股东会审批[10] - 其他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0][11] - 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2]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12] - 子公司对外担保需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再决定实施[18] 担保流程与管理 - 被担保人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及附件[11] - 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审查内容[16] - 互保协议实行等额原则,超出部分要求反担保[16] - 财务部通报董事会秘书并保管合同文本[18] 债务跟踪与处理 - 到期前十五日前了解债务偿还安排[18] - 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提供专项报告[19] - 对方经营严重亏损提议终止互保协议[19] - 有风险书面通知终止连续债权保证[19] -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提请公司参加分配[19] 责任与制度实施 - 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1] - 管理人员越权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2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