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传媒(600373) -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中文传媒中文传媒(SH:600373)2025-10-30 18:53

制度修订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 管理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5] 沟通与披露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5] - 公司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 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为信息披露媒体[6] 股东参会与调研 - 公司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7] - 投资者来访调研需预约,公司应形成书面调研记录[8] 会议要求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召开业绩说明会[9][11]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2] 责任与分工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14] - 证券法律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室,负责日常事务[14] - 证券法律部主要工作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八项[14] 工作限制与协助 - 公司及相关人员开展工作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等五种情形[15] - 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员工有义务协助证券法律部工作[17] 培训与素质要求 - 证券法律部应开展相关知识培训[17]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员工需具备了解公司及行业等四项素质[17]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等执行[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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