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并于10月3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 信息披露主体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7] 文件保存期限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档案保存年限为10年[10] - 董事和高管履职记录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11]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报告[14]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4]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14]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1/3以上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人员变动需披露[16] - 公司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6]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披露[16] - 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7] 资金用途及财务更正披露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19] - 涉及经审计财务信息更正,应在更正公告披露日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或审计报告及更正后财务信息[20] 债务相关披露 - 公司应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公告[20] -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公司当日、存续期管理机构次1个工作日披露相关公告[21] - 公司提请增进机构履行信用增进义务,应及时披露启动信用增进程序公告[21] 破产信息披露 - 破产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特定情形知道或应当知道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破产进展[21] - 破产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相关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披露文件主要内容及财产状况报告[22] 财产处分披露 - 发生重大财产处分行为,破产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23] 内幕信息管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或重大事项筹划时,董事长为内幕知情登记管理第一责任人,董秘为直接负责人[25] 审计报告处理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中文传媒(600373) -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