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情况 - 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8,851,763,767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占比6.08%,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占比93.92%[17]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650,000,000股内资股[15] - 公司成立后向境外投资人发行413,944,000股普通股[16] - 2006年以可分配利润向股东派发股份股利319,183,200股[16] - 经批准向境内投资人发行35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16] - 2013年11月购买重大资产向发起人发行股份1,996,181,600股[16] - 2013年12月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706,713,780股[16] - 2017年11月因破产重整以资本公积转增4,482,579,687股人民币普通股[16] - 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受让发起人2,096,981,600股内资股[16] - 2025年2月18日公司完成2024年回购注销方案项下66,838,500股人民币普通股注销,减少股本66,838,500元[17]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 - 2名[7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6]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89]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应不少于3名,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5] -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由3至6名董事组成[97]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9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至6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98]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20个工作日前发书面通知[52] - 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0个工作日或15日(以较长者为准)前发书面通知[5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8][119][200]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任意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应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2] 信息披露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14]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4]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季度报告[114]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8]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9]
重庆钢铁(601005)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附件(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