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科技(00265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履行内部 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事后 监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应当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遵守国家保密法律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不 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 密,不得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