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00261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13] - 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4] 人员管理 - 人数低于规定2/3时董事会应增补[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任[4] 主要职责 - 拟定董高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13] - 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4] 人员管理 - 人数低于规定2/3时董事会应增补[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任[4] 主要职责 - 拟定董高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