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00261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长青集团长青集团(SZ:002616)2025-10-30 20:0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至少占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11] - 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履职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2]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2] - 因辞职致比例不符,拟辞职独立董事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公司支持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3]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3]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3] 会议相关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 - 出现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应向深交所报告[20]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不完整等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按程序视频、电话等召开[24] 履职保障 - 行使职权公司董事等应配合,不得阻碍[24]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4]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24]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4]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4]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等取得其他利益[24][25][26] 制度相关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28]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报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