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5至8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1/3[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总数1/2[4]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8]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由相关人员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13] -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会议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提临时董事会议案[18]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20]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21]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至少提前十日和二日发出,情况紧急可随时口头通知[23]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4] - 董事会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6] 表决相关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7] - 董事会表决票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29]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31]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32]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4]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相关人员在披露前需保密[37]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在后续会议通报执行情况[39] - 三种情形下董事会应修订议事规则,包括法规、章程修改及股东会决定[41] - 议事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不足”等不含本数[43]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43] - 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45] - 议事规则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报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生效[45]
长青集团(0026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