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00261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长青集团长青集团(SZ:002616)2025-10-30 20:00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4] 任职与解聘 - 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包括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等[3] - 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充分理由,出现规定情形之一应一个月内解聘[11][14] 职责与协助 - 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等[10] - 聘任董事会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3] 空缺处理 -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5] 《细则》相关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