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00261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长青集团长青集团(SZ:002616)2025-10-30 20:00

会议通知与召开 - 公司应提前2日通知独立董事,经一致同意可豁免时限[4]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4] 会议表决与审议 - 表决一人一票,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7]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讨论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行使特别职权前应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6]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含召开时间等,独立董事签字确认[10][11]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2] 公司保障与义务 - 公司应保障会议召开,提供条件、人员支持并承担费用[14]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14] 述职报告 - 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会提交的述职报告应含会议工作情况[14]

长青集团(00261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