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00207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担保原则与管理 - 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尽可能要求反担保[2] -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审批无权签署文件[3] 担保审批情形与要求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应要求反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可不要求[4] - 须股东会审批多种对外担保情形,如超净资产50%等[10]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0]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过半数有表决权董事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人担保议案,关联股东不得表决,需其他股东半数以上通过[10] 担保申请与流程 - 被担保人提交含金额等内容申请书及资信资料,审核后报审批[6]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决议后通知公司履行义务[4] 合同订立与执行 - 订立担保合同审查主体和内容,违规要求修改,拒绝则拒绝担保并汇报[13][14]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依决议签合同,不得擅自或越权[14]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资信调查、跟踪等[16] - 法务部门起草审核合同、处理法律事务[17] 信息披露与处罚 - 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情况,含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等[21] - 未按制度执行责任人,董事会视情况处罚[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