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00207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提名委员会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1]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1 - 2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决议保管十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