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000926)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公司治理架构,完善投资决策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监会近日修订发布的《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以及《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制定本细则是为了规范战略委员会的组织和行为,保证战略委员会 顺利履行其职责。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由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安排与协调日常工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下届董事会成立之 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