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0009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 解聘需充分理由且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解聘[5] - 原任离职后,公司应在三个月内正式聘任[5]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 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董事会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3]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不得担任情形包括最近三十六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4]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等多项工作[9] - 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9] - 保存和管理公司相关资料并制订保密措施[9] 其他 - 聘任时需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7] - 董事等应支持配合其履职[1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并适时修改[16]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 - 公司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 - 时间为2025年10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