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0009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交易通知与申报 - 董事、高管买卖股票及衍生品种需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5] - 董事、高管应在规定5种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8][9]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9]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交易时间限制 - 董事、高管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12] - 董事、高管及配偶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12] 信息保密与减持规定 - 董事、高管需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交易[13] - 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15]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5]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公司应收回所得收益[19] - 违规由证券监管部门处理,公司可给予内部处罚[19][2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 - 制度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制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