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洲电子(002052) -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 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 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