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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铝股份(002160) -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常铝股份常铝股份(SZ:002160)2025-10-30 20:02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五条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自身的债务提供担保,以及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合法、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信用或资产为他人提供的保证、资 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 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比照本制度的所有规定建 立对其下属单位的内部控制要求。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 任何人无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