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002160) -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一)具有独立的市场主体资格,具备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 司法》《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 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 审计业务的,可视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