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阳股份(00258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交易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5] - 非关联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非关联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非关联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非关联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7]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合同报告标准 - 签署采购等重大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8] - 签署销售等重大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9] 重大风险情形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于重大风险情形[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2] 信息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应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并提供书面文件[12][14] - 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权变化超一定程度需告知董事会秘书[13] - 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特定风险需告知董事会秘书[13]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则汇报并按程序处理[17] - 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信息[17] 制度与培训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应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