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000898)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21:15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8] - 知情人档案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12] 管理机制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2] - 董事会秘书室为日常管理部门[3] - 知情人需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室[11] 事项操作 - 重大事项除填档案外还应制作备忘录[14] - 相关方应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15] 信息披露 - 对外报送统计报表时间不得早于业绩预告或快报披露时间[16]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核查知情人信息真实性并保证档案准确完整[18] - 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谋利及买卖公司证券[19] - 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人员和知情人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20] - 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要做好保密预案并签协议[20]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确认对方有保密承诺[21]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的知情人将受处分、处罚及法律追究[23] - 公司自查知情人买卖情况,结果2个工作日内报送监管机构[24][25] 制度施行 - 2023年修订版废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7]

鞍钢股份(000898)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