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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06066) - 海外监管公告 - 关於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10-30 21: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发起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10] - 2016年12月9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12] - 2018年6月20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4亿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13] - 2020年12月28日非公开发行A股1.10309559亿股并办理股份登记[13] 股份相关 -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61亿股,均向发起人发行,占比100%[12]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7.56694797亿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64.95671035亿股,H股股东持有12.61023762亿股[12] - 外资股(H股)数量为1,261,023,762股[13] 章程修订 -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议案[5] - 修订后的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 - 经营范围修订后新增证券业务、结汇售汇业务、外汇业务等[11]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7] - 股东持有或控制公司股份比例达或超5%时,应先告知公司并获证券监管机构批准,否则股份无表决权,12个月未获批应出让股份[20] - 股权锁定期满后,股东质押所持公司股权比例不得超所持股权比例的50%[20] 公司决策与会议 - 公司重大对外投资事项指一个会计年度内单项运用资金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且累计运用资金超10%[2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5%需审议批准[2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14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经全体董事书面同意可豁免通知期限[44]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至少3名成员,全部为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1名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46] -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6] - 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修订,新增报告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ESG相关内容[4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63] - 公司税后利润按顺序分配,先弥补亏损,再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接着按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经股东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最后支付股东股利[63] - 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