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其职权,股东大会通过后现任监事职务解除[1] - 修订《公司章程》,统一“股东大会”表述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相关规定,新增控股股东等专节[3][4]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0项公司治理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5] 股份相关数据 -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4500万股,发起人认购占比100%[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7025.6万股,均为普通股[11] 股份转让与权益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1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及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2]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2]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对违规董高人员提起诉讼[1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5]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审议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7] - 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审议[1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审议[17] 临时股东大会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6人)、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8] 股东会表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3]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3] 董事相关 - 董事候选人名单可由现任董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公司股份股东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要求相同[25] - 董事任期为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27] 董事会权限 - 资产账面净值不超最近经审计净资产15%且不超总资产10%,1年内累计对外投资不超净资产50%且不超总资产30%,董事会可自主决定投资事宜[31] - 单次处置资产账面净值不超最近经审计净资产15%且不超总资产10%,1年内累计处置不超净资产50%且不超总资产30%,董事会可自主决定处置事宜[3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0]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1] 其他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应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0]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43]
浦东建设(600284) - 浦东建设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