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改 - 拟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行使[3][5] - 章节修改,如第十章由“董事会”改为“党委”,第十三章由“监事会”改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6][7]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8] 股份与注册资本 - 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为7,775,731,186股,2023年回购注销28,793,200股,2025年计划回购注销46,256,800股,回购后总数为7,700,681,186股[11] - 现有普通股7722104586股,内资股5989174586股占比77.56%,境外上市外资股1732930000股占比22.44%;拟修改后普通股7700681186股,内资股5967751186股占比77.50%,境外上市外资股占比22.50%[12] - 现有注册资本为7722104586元,拟修改后为7700681186元[12] 股东相关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3]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起诉给公司造成损失人员,特定情况可自己名义起诉[3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44] -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拟提前至少二十一日,临时股东大会拟提前至少十五日[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案,原规定为3%[5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一以上,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职工董事一人[75]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76] - 董事会部分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余半数以上通过[80]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领导班子成员一般5至9人[72] -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75] - 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解[80][81]
马鞍山钢铁股份(00323) -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