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订 - 2025年10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等议案[1] - 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持股比例,明确允许电子投票方式[4] - 取消监事会,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4] 股份情况 - 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8851763767股[11] - 2025年2月18日完成2024年回购注销6683.85万股,注销后注册资本为88.51763767亿元[11] - 注销后境外上市外资股占比6.08%,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占比93.92%[11] 公司经营 - 主营生产、加工和销售板材、型材等,兼营焦炭等及货运代理服务[10] - 许可项目包括港口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等[10] 股东权益与交易 - 股东可起诉相关方,公司也可起诉股东等[7]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10%[15] 会议相关 - 股东大会是权利机构,决定经营方针等多项事项[48] - 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8]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28] 党委职责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发挥领导作用[88] - 党委会审议决策重大事项,研究讨论发展战略等[89][90]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91] 董事与高管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101]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34] 财务与利润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并披露财务报告[37]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7]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16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增资等有相应程序和规定[4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3]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93]
重庆钢铁(60100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