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艺文创(300640)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0月)
担保对象与条件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7] - 申请担保人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等资信资料[10] - 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申请担保人,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0]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14] -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需经子公司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披露信息[16] 相关机构职责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在董事会审议提供担保事项(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时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聘会计师核查[17] 合同与办理 - 担保合同至少应包括被担保主债权种类、数额等六项内容[18] - 对外担保由财务部门经办、法务协助办理[21] 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7] - 公司作为保证人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拒绝承担超出份额外责任[27]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27] 责任追究 - 董事、高管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等违规行为应追究责任[29] 定义说明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指对外担保总额之和[31] - 制度所称“总资产”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净资产”指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1]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2]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提出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