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鼎实业(01393) - 有关解决核数师出具不发表意见所实施的行动计划之季度更新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i) 二零二四年,民生銀行及平安銀行(合計持有本公司約70%銀行借款)將其債權轉讓 給一家境內金融機構。本公司已向該境內金融機構提交經修訂的還款建議及主要商 業條款,豁免償還部份本金及全數應付利息,並將餘下本金展期至一年以上及五年 Hidili Industry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01393 有關解決核數師出具不發表意見 所實施的行動計劃之季度更新 本公告乃由恒鼎實業國際發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 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1)條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之內幕 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而作出。 茲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發佈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 報(「年報」)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的公告(「七月公告」)。除文義另有 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匯與年報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