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06806)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31 21:28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7]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独立非执行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 股东会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可按规定选其他方式[18] 会议主持与报告规则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定情况由副董事长或推举董事主持[34]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董应述职[3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有相应主持规则[31][32] 董事选举规则 - 董事会等可向股东会提名应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候选人[40] - 特定情况股东会选举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1] - 董事获选最低票数有规定[42]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5] - 公司特定重大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48] - 类别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2/3以上股权表决通过[62] 其他规则 - 征集人可征集股东权利[37] - 职工董事由民主选举产生,无需股东会审议[40]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提案[5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0]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51] - 特定发行情况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