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06806)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31 21:39

规则修订 - 2025年10月31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4] 董事会决策 - 董事会决议除章程另有规定外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及重要事项须2/3以上同意[8] -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事项应提请股东会审议[7,8] 董事职权 - 董事长行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职权,副董事长协助[11] - 独立非执行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需过半数同意并披露[12,16]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14,15]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战略与ESG、风险控制等若干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20] - 审计、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中独董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两次定期会议[25]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28]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14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提前5日通知[29]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2] 决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临时议案经出席董事过半数通过可审议[33,35]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可形成决议[36] 会议记录 - 记录初稿及定稿会后合理时间发给董事,保存不少于10年[40] 决议成立 - 出席人数或表决权数、同意人数或表决权数未达规定,决议不成立[41] - 未召开会议、未表决,决议不成立[44] 责任承担 - 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表决异议并记载可免责[45] 决议公告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45]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失效,解释权属董事会[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