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发行与变更 - 2004年4月15日,公司以每股港币0.70元增发H股134,998,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10元[9] - 2005年5月12日,公司以每股港币0.92元增发H股108,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10元[9] - 2010年10月11日,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8元发售A股7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98,924,200元,股份总数变更为398,924,200股[10] - 2012年7月19日,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份398,924,200股为基数,按每1股转增1股的比例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97,848,400元,股份总数变更为797,848,400股[10] - 公司成立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为40,500,000股内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向发起人发行40,500,000股[2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97,848,400股,其中内资股东持有541,722,000股,H股股东持有256,126,400股[27] 股东认购情况 - 张恩荣认购27,951,700股,占公司成立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9.02%[25] - 林福龙认购3,421,600股,占公司成立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8.45%[25] - 张云三认购3,060,800股,占公司成立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56%[25] - 谢新仓认购2,141,000股,占公司成立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5.29%[2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下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9]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4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4] - 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66]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6]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69]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或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7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12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29][13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每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3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6]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5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6]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156]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7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4] -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结合方式分配利润,符合条件应优先现金分红,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176]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具体方案[112]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62]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193]
山东墨龙(00568) -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