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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力斯(0992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赛力斯赛力斯(HK:09927)2025-11-04 07:0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合规要求 - 若公司不符合相关规定,须在三个月内补足[6]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8] 董事会规定 - 对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9] 会议相关 - 工作时公司应提供书面材料[11]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4]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可采用现场或非现场通讯表决方式[16] - 必要时可召集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但无表决权[16]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6] 人员要求 - 董事和高管需提交述职和自我评价报告[15]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出席会议并表决,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6]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应在年报中披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过去一年工作内容[16]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7] 保密义务 - 委员对未公开的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7] 规则相关 - 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20]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0] - 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日起生效,原规则失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