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闻(000793)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5%以上或在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2]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不超六年[14] 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6]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任召集人[21]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21] 工作时间与报告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4] - 年度述职报告含多方面情况,最迟发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资料保存与保障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并提供资料[28][29] - 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0] 其他规定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31]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费用[35]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6] - 制度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董事会提案,解释权归董事会[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