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闻(000793)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华闻集团华闻集团(SZ:000793)2025-11-04 1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2年12月17日以募集方式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2012502172[6] - 1997年7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50,000,000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97,245,457元[7] 股份变动 - 1992 - 2018年有多次增发、缩股、送转股、配股、回购注销股份等操作,目前总股份数为1,997,245,457股[13][14][15][16][17][18] 股东与股权相关规定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28] - 股东可在规定时间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特定情形下请求相关方诉讼[30][3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7] - 部分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如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39]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9] - 多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如董事人数不足等[39][4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77] - 决定连续十二个月内多项投资、交易等金额限制事项[78][79][80]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2]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成员五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93]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3] 总裁相关规定 - 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2] - 可决定连续十二个月内多项金额限制事项[99]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1] - 现金分红在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下有最低比例要求[112] 信息披露与审计相关规定 - 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8] - 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17]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19]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规定 - 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决议[125] - 合并、分立、减资时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5][126] 公司解散与清算相关规定 - 持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9] - 特定原因解散需成立清算组清算,按规定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等[12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