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迪技术(301633)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港迪技术港迪技术(SZ:301633)2025-11-04 18:47

股份信息 -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5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11760000股,占总股本21.1207%[2][13] - 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7日[3][1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1392.00万股,于2024年11月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4] - 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4176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55680000股[4] - 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55680000股,未发生股本变动[5]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4176000股,占总股本75.000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1392000股,占总股本25.0000%[6] - 变动前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176万股,占比75%;变动后为3016.9358万股,占比54.1835%[16] - 变动前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392万股,占比25%;变动后为2551.0642万股,占比45.8165%[16] - 股份总数始终为5568万股,占比100%[16] - 高管锁定股变动后数量为169358股,占比0.3042%[16] - 首发前限售股变动前数量为4176万股,占比75%;变动后为3000万股,占比53.8793%[16] 股东与减持规定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翁耀根、嘉兴力鼎、松禾成长、东瑞慧展、汪贤忠[7] - 公司股东自港迪技术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相关股份[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持有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相关股份[8] - 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持有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相关股份[8] - 港迪技术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8]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满足锁定期届满且全额承担赔偿责任等条件[9]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规方式[9] - 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公告,其他减持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9] - 公司股东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作除权除息调整)[9] 高管与监事承诺 - 公司高管承诺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9] - 公司高管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9] - 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9] - 公司高管若违反填补回报措施承诺,需公开解释道歉并承担补偿责任[9] - 若监管有新规定,公司相关人员将按最新规定出具承诺和履行义务[9] - 公司监事承诺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9] 其他承诺与规定 - 公开承诺未履行,收益归发行人所有,需在获得收益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发行人账户[10] - 公开承诺未履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 - 因不可抗力承诺未履行,需及时披露原因并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10] - 企业或个人将尽量避免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时遵循公平等原则[10] - 企业或个人不以拆借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不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10] - 企业或个人保证遵守关联交易表决回避程序[11] - 企业或个人保证并促使关联方遵守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11] - 企业或个人以分红、薪酬及津贴作为履行承诺的担保[11] 特定股东情况 - 首发申报前12个月内入股股东松禾成长、东瑞慧展于2022年7月5日完成入股工商变更手续[11] - 松禾成长、东瑞慧展股份锁定期为自港迪技术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锁定截止日为2025年11月7日[11] 人员持股情况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小松、谢鸣各自通过嘉兴力鼎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6775股,每年可转让不超25%[15] - 公司前任监事高凤勇通过嘉兴力鼎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194股,任期内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15] 保荐人意见 - 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