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碳谷(920077)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委托管理方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吉林碳谷吉林碳谷(BJ:920077)2025-11-04 19:47

股权变动 - 市国资委将国兴新材料35.48%股权作价对化纤集团增资,变更后市国资委直接持股64.52%,化纤集团持股35.48%[1] - 化纤集团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由80,906.58万元变为250,836.58万元[1] 控制权情况 - 股权变更后市国资委直接、间接持有化纤集团67.09%股权,仍为实控人[1] - 本次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委托管理方、实控人未变[2][8] 授权安排 - 2024年1月1日起市国资委授权化纤集团代其对国兴新材料履行股东职责[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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