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黛科技(00276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蓝黛科技蓝黛科技(SZ:002765)2025-11-04 20:00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0]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0] - 《公司章程》最终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10] 股东权益与会议召集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况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会议召开与主持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4]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5]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且变更需征得相关股东同意[5]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股东大会[7]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主持[7]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委员共同推举1名委员主持[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8] 利润分配与监督 - 公司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进行监督[8] - 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或比例低于章程规定,监事会应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应披露原因及资金用途[8]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专题论述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且不得违反规定[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监事会发表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9] -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提供网络投票系统,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其他事项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等事宜[10] - 备查文件包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11] - 备查文件包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11] - 公告由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4日发布[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