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国金融租赁(02312) -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商、銀行 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之中國金融租賃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全部售出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 連同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交予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之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 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國金融租賃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 建議更改公司名稱 及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本封面頁所用之詞彙與本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3至6頁。 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時正假座香港天后電氣道54號蔡氏大 廈11樓舉行第二次股東特別大會,召開大會之通告載於本通函第7及8頁。本通函隨附供股東就第 二次特別股東大會使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無論 閣下是否擬親身出席第二次股東特別大會及╱或於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