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威软件(603636) - 南威软件: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南威软件南威软件(SH:603636)2025-11-05 19:16

制度概况 -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15年1月19日通过,2021年、2023年、2025年分别修订[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32] 报告责任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5] 报告标准 - 非担保等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非担保等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非担保等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非担保等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非担保等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4] - 单笔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15] 重大事项界定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出现被质押等情况属于重大变更事项[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21]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应立即报告并在2个工作日内交书面文件[25]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25] 责任与执行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应督促重大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27]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公司可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7]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