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泰(0012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 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五)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 奖惩挂钩。 第七条 公司在年度内发放岗位薪酬,次年发放绩效奖金。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实施对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下列税费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