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泰(00121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华尔泰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 担保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 称"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银行债务或其它债务提供担保责任,担保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可能是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 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其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指公司对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子公司或 全资子公司。 第四条 以公司本部或子公司名义进行的所有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