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泰(00121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 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及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