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泰(00121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华尔泰华尔泰(SZ:001217)2025-11-05 20:16

网络投票服务 -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3]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录入投票信息,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复核[6] - 公司应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资料电子数据[7]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9]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且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1] 投票规则 -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15] - 累积投票制下选举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时,选票数为所持股票数乘以应选人数[17] - 公司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其他提案表达相同意见[18] - 同一股东通过多种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19] 表决结果处理 - 需回避表决股东投票在计算表决结果时剔除[20] - 对同一事项不同提案由公司统计表决结果[20] - 特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投票结果公司进行比例折算[20] 其他规定 - 中小投资者指除董事等及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21] - 征集人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且应无偿进行[21] - 公司在现场投票结束后取得网络投票数据[22] - 公司及律师对投票数据合规性确认并形成表决结果[22] - 股东会结束次日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查结果[22] - 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查一年内网络投票结果[23]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6]